- 黄平县
-
黄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黄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从基层来的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外资扶贫项目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技术指导中心)。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全县、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工作经历、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3名,即:外资扶贫项目管理办公室2名、扶贫开发技术指导中心1名。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黄平县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服务意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2009年1月1日以来录聘用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股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
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遴选岗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方可组织进行笔试;如某职位报考比例为1:1(不含1:1)以上,1:3以下(不含1:3)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否则,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县开发办公室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聘请相关人员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8日。
面试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实际操作(电脑)、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及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若遇某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含直接进入面试)的,该职位所有考生综合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否则将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县扶贫办综合股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在工作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和廉洁自律表现情况。
(五)公示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报考者所在单位及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2432252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股
监督电话:2431736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室
黄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