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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2013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瓮安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空岗和人才需求情况,经中共瓮安县委、瓮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统一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人才紧缺的事业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引进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引进人数
此次公开引进人数为470人,其中:
1、教育系统114人(瓮安中学10人,瓮安二中22人,瓮安三中10人,瓮安四中10人,瓮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0人,瓮安县草塘中学6人,瓮安县珠藏中学9人,瓮安一小9人,瓮安二小7人,瓮安三小6人,瓮安县实验学校9人,瓮安县示范幼儿园6人;
2、中共瓮安县委党校3人;
3、卫生系统120人(瓮安县人民医院64人,瓮安县中医院38人,瓮安县妇幼保健院15人,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人);
4、瓮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6人;
5、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38人;
6、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2人;
7、瓮安县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12人;
8、瓮安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11人;
9、瓮安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4人;
10、瓮安县投资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2人;
11、瓮安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6人;
12、瓮安县农村工作局下属事业单位8人;
13、瓮安县扶贫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1人;
14、瓮安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14人;
15、瓮安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21人;
16、瓮安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下属事业单位3人;
17、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17人;
18、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11人;
19、瓮安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3人;
20、瓮安县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3人;
21、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6人;
22、瓮安县发展与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1人;
23、瓮安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9人;
24、瓮安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1人;
25、瓮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3人;
26、瓮安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4人;
27、瓮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8人;
28、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人;
29、瓮安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3人;
30、瓮安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2人;
31、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3人;
(具体专业、职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卫生系列实行执业资格准入的岗位,引进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考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正式安排工作前,考生本人必须书面承诺: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否则调整工作岗位);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1995年4月18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与引进职位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引进职位相关高级职称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引进职位有具体专业要求的,必须专业对口;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8、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采取面谈方式引进。
四、报名、资格审查
引进方案经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通过普发文件、瓮安县政府网站、瓮安有线电视台、瓮安县政府公示栏及有关普通高校发布引进方案等形式公开宣传7日之后组织实施。
1、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教师职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有关科目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卫生系列职位的还需提供相关的执业资格证或有关科目考试合格证明。
2、报名时间和地点。
①华中师范大学引进点: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18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②湖南师范大学引进点: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4月23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③陕西师范大学引进点: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④重庆师范大学引进点: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3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3、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由引进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
4、引进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瓮安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引进。
五、考试
考试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面试。
1、面试内容由瓮安县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2、面试时间及地点:①华中师范大学引进点:面试时间:2013年4月19日(工作时间)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②湖南师范大学引进点:面试时间: 2013年4月24日(工作时间)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③陕西师范大学引进点:面试时间:2013年4月19日(工作时间)面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④重庆师范大学引进点:面试时间:2013年4月24日(工作时间)面试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3、面试方式。分专业组织考评组进行。考评组人员在瓮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抽调。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引进环节。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的缺额,是否在省内院校设点引进,由瓮安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各引进点不确定递补,引进名额不足的可以调剂到下一个引进点进行引进。进入引进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六、资格复审
瓮安县人社部门对面试入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七、体检
按拟引进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瓮安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由瓮安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面试成绩并列进入体检的,体检合格,一并进入考核政审环节。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组对其进行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考核,主要审查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网上核查考生的学历及专业。由考核组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考核时间另行确定。对面试成绩并列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同时进入考核政审环节,由用人单位考核政审择优确定引进对象。
九、待遇
此次公开选拔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聘用和安置去向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规定确定引进对象,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引进职位安排到岗工作,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且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瓮安县人社部门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聘用到瓮安县的人员,原则上在首次安置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十一、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纪律要求
凡在引进过程中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O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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