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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医学院

贵阳医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日期:2013-05-03责任编辑:

   贵阳医学院是贵州省省属重点高等院校,是贵州省培养医药卫生人才的重要基地,随着花溪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学校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及科研条件迅速改善。在这大好的发展时机,贵阳医学院诚邀海外留学人员、“985”、“211”及省内外高校广大学子的加盟,一起开创贵阳医学院美好的明天。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省教育厅 省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高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调配工作的通知》(黔教人发〔2012〕72号)文件精神,为适应高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确保教学、科研、医疗工作可持续发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辅导员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阳医学院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健康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3年5月14、15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贵阳医学院基础二号楼一楼。

   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及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3张(均粘贴到报名表上);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在核心期刊及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职位表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本人须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阳医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40分),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占20%)和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占80%);辅导员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5月24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准考证发放时间:贵阳医学院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  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60分),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20分)主要考察专业知识,综合面试(40分)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单个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ttp://gz.hrss.gov.cn)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ttp://gz.hrss.gov.cn)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不按规定时间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阳医学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3年9月30日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ttp://gz.hrs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阳医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6908473   监督电话:0851-6908258

   六、未定事宜,由贵阳医学院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一:《贵阳医学院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28707.xls

   附件二:《贵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8708.doc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