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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

余庆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2、按照同岗位同学历要求同职位代码的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3、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聘用上岗。

二、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县、乡两级事业单位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13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余庆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后)。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应、往届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2、经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外县在职人员;

3、经省级以上选派到我县基层服务期满或现在岗的“村官”、“一村一大”、“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岗位放宽到16岁(1997年6月20日前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余庆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0日—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

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股。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考生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在岗的提交县及以上相关机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需交报名费100元。

5、报名时,考生应提交《余庆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此表可在http://rsld.yuqing.gov.cn下载,也可在简章附件中打印)。《余庆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本《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实际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聘职位调整或取消情况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申请,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或退还其报名费。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期间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7月6日上午9:00 —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B、C、D代码职位的笔试内容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成绩按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占2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80%计算,满分为100分。采取合卷方式出题,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事业单位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涉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和其他相关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招考职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教师职位的为报考职位的现行教材)。

报考A代码职位的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涉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和其他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由县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根据报考各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⑴报考B、D代码职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以闭卷笔试方式测试考生报考岗位涉及的专业技能知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⑵报考C代码职位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幼儿教师包含演唱、舞蹈等才艺展示。舞蹈教师、音乐教师以专业技能表演为主)。考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成绩为满分100分。

⑶报考A代码职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4、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面试过程实行监督。

5、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县人社部门按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5个工作日(网址:http://rsld.yuqing.gov.cn)。公布内容包括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列入体检对象等。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中事业单位公共知识部分得分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中事业单位公共知识部分得分仍相同则再次面试。体检必须在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招考领导小组应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环节。考核(政审)工作由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人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落实本系统的考核(政审)工作。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近三年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五)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七)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籍档案材料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网址:http://rsld.yuqing.gov.cn),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考生选择单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后,须再次体检合格并提交学籍后档案方能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本招考方案由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4623388(人事部门)

0852—4623511(教育部门)

监督电话:0852—4706018(纪检部门)

 

附件:余庆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及报名表.doc

 

 

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