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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结构,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人民医院研究报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的职位、人数、对象及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
招聘对象为2015年及以前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等详见《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六)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人员报考护士岗位,学历可放宽到中专文化程度;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5年4月6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中专及以上院校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计划外生育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学籍档案材料);
10.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信息
通过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crsj.gov.cn)、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zwuchuan.gov.cn/rsj)、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yrs.gov.cn)、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网站等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6日—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费100元。报名地点在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25621230 25628951(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交:①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彩色蓝底照片3张;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③报考岗位需要的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④电子版的《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⑤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涉及打印和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本次公开招聘除护士职位以外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护士职位如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停机或通讯不畅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登记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因各种原因,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医事法律法规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本岗位(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有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一律无效)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在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网站、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结合招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操作或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并及时公示。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不同职位的情况分别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并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3天通知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 %,面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网站、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拟进入体检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网、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后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县招考领导小组审核,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县人民医院召集拟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鉴证。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在指定的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到单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的事业单位招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所有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招聘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考试舞弊人员,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3.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通知为准,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和浏览。
六、本简章由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5621230 25628951(县人民医院)
0851--25622606 2562235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1-25625203 (县纪委)
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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