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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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市场监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全面做好我县市场监管工作,保障全县市场稳定有序,我局拟招2名市场协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
岗位:市场协管兼保洁员1名,农贸市场协管员1名。
职责:负责市场秩序维护和办公大楼保洁及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条件及援助对象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8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属本县居民户口;
3、具有一定的市场协管经历和协调应变能力。
(三)援助对象与范围
1、就业特别困难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5)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
1、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能够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双承信、双承诺”证明的人员除外);
2、处于缓刑期间或戒毒期间的人员;
3、家庭有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中已有一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同一户口簿的就业困难成员只援助1人);
5、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2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
6、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及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7、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8、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9、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因各种原因已离岗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县局办公大楼厅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2017年6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共5天)。
2、报名地点:黄平县市场监管局三楼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登记表;
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困难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证明》、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三)资格审查
县市场监管局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则进入招聘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前两名列为拟聘对象。
(五)公示
面向社会对拟聘人员进行5天公示。
(六)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将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实行2个月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单位干部管理相关制度约束,坚决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工作时间。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作息时间一致。
(四)薪资待遇。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保险补贴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朝文 联系电话:0855-2432067
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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