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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2011年聘请红枫湖、百花湖“水缸监督员”公告
为巩固红枫湖、百花湖(以下简称“两湖”)保护成果,清镇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贵阳市范围内公开聘请“两湖水缸监督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性质
“水缸监督员”为义务性质,不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取任何工资报酬,不享受任何经济待遇。
二、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贵阳市城乡居民均可申请报名。
2、“水缸监督员”应有较好的政治素养,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公益和环保事业,愿意为“两湖”保护做出贡献。
3、“水缸监督员”原则上应具备一定的水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三、职责
1、在“两湖”保护区范围内义务开展“两湖”保护宣传。
2、对“两湖”保护进行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清镇市环境保护局报告。
3、配合清镇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违反《两湖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奖励
“水缸监督员”所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相关部门查实,即按照清镇市有奖举报的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 —2011年6月30日。
2、报名地点:清镇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办公室
(二)报名须知
1、应聘者本人须到现场报名并填写《贵州省清镇市2011年红枫湖、百花湖“水缸监督员”应聘信息表》。
2、报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学历证明;
(3)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联系人:周蓉薇 联系电话:(0851)252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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