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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花溪机械厂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做好原贵州花溪机械厂中离退休人员和过渡性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原贵州花溪机械厂的职工中招聘工作人员,成立贵州花溪机械厂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职位详见《贵州花溪机械厂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到破产之日,原系贵州花溪机械厂在职、在册的正式职工(不包含在破产实施后办理退休、提前退休等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与原贵州花溪机械厂有经济纠纷,尚未办清手续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相关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截止到破产之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一九九O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以前出生)50周岁以下(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6、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9日-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贵州花溪机械厂在职正式职工证明,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1年7月26日。领取准考证地点: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试内容:劳动保障法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性破产相关政策等基本知识及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2011年7月28日(星期四)。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2011年7月29日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hxgov.gov.cn)上公布。
受理查分时间为2011年8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受理查分地点为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所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所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面试。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未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考核
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六)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七)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hxgov.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根据黔府发(2004)15号文规定“被聘用的职工不再作为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不再享有其它安置待遇。
八、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考试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考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
报考联系电话:0851—8231707
报考监督电话:0851—3851478
凡涉及招考信息均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hxgov.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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