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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艳山红镇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白云区艳山红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范围
户籍为非艳山红镇的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20岁—35岁的男性,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及团队合作精神。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中专等)。
3、身高1.68米以上。
4、退伍军人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5日—9日
2、报名地点:艳山红镇劳保所(艳山红镇政府4楼)
3、联系电话:4835823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的材料与报考所需的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人数需达到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以上此次招聘有效。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及面试时间待通知。
四、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对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本人提供居住地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
六、聘用
试用期满后,镇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930元/月,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为基本工资930元/月(缴纳五金),除基本工资外每月绩效工资为600元/月(按考核结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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