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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关于公开遴选县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通知
镇远县关于公开遴选县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我县“文化旅游兴县”重点发展战略,推动我县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县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数
公开遴选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三、遴选范围
主要是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宣传文化事业,知识面广,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责任心,做事用心、踏实、细致。
4、年龄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熟悉文秘工作、文化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化艺术类、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专业均可。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五、遴选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3日—2012年3月19日
报名地点:中共镇远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杨芳 联系电话:0855—5722525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结束后,对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写《镇远县公开遴选县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从镇远门户网站下载),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加盖单位公章;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照3张;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有关法律、时事、县情、公文写作、新闻编审等知识,总分100分,不指定考试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单位对考生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如达不到3:1的比例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程序后,因故出现缺额时,视为自动弃权,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总分。
5、考核(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排名,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进行“德、能、勤、 绩、廉”方面的考核(政审)。
6、调动
对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遴选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回避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镇远县委宣传部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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