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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园区管理委员会2011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安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安龙县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安机编字〔2011〕12号)文件精神,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有关决定、指示,研究制定并授权发布黔西南州(安龙)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安龙县物流园区、安龙县轻工业园区、安龙县石材工业园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指导园区建设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安龙县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县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成立安龙县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唐成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
三、招聘职位隶属及人数
安龙县园区管理委员会,隶属县人民政府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州机编办字〔2011〕29号),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招聘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件1:《安龙县园区管理委员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 招聘范围
1、贵州省户籍或生源属贵州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在贵州省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3、本县内在职事业单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热爱园区管理服务工作,有奉献精神。
2、年龄在18至28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到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4、能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