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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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考新增人员实施方案
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素质,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增强工作活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经中共江口县委、江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增人员 142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进行,在江口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原则及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确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部分职位)、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人数共142人。具体详见《江口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在江口县登记入户)国家承认学历的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部分职位面向全省招聘,具体职位详见《江口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2、在我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
3、江口县教育系统工勤人员职位面向本县符合条件的代课人员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工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具体职位条件详见《江口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0 日以后出生)。
6、代课人员资格条件:江口县户籍。2004年8月31日以前在我县教学岗位上代课,现仍在我县教学岗位上的代课人员;年龄:男55周岁以下(1956年8月10 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61年8月10 日以后出生)。代课人员资格条件由江口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并出具相关证明。
7、“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需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合格证明。
五、发布招聘公告
由江口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办公室于2011年 7月 20日将《江口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实施方案》,在江口县综合门户网、梵净山有线电视台、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县农行移动公司门口宣传栏、梵净山大市场步行街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江口县综合门户网》网址为www.jiangkou.gov.cn
六、报名及考试相关事项
(一)报名工作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8月 5日至2011年 8月10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地点: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江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
考生在填写《江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时,需认真如实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签名承诺相关责任。通知时,如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提供资料或参加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若《报名表》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格证书不一致、不真实、不完整或虚假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及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规定比例递减招聘人数。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主管单位负责。各招聘主管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当天审核完毕。招聘主管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主管单位保存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做好分类统计后,提交招聘办公室,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
(五)报名费
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00 元。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
2011年 8 月 21 日至2011年 8 月23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详见《江口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八)考试时间
考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
上午:9:00-11:30
(九)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
需要面试职位的资格复审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不需面试职位的资格复审人数与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程序,不合格则依次递补该职位的下一名。
县招聘办按照《实施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依据(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或体检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高中教师和县医院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1、面试
面试高中教师职位采取授课、面试播音员职位采取上镜播音、面试电视编辑和电视制作人员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
⑴、报考高中教师、电视编辑、电视制作人员职位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⑵、报考播音员职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后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职位末位一名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分数,须对末位并列分数考生另行制卷,重新组织笔试考试,不再重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以第一次面试成绩为准,按总成绩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事业单位招聘办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的;
(三)没有考核依据(如学籍档案)的、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五)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证明)的;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九、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部分职位)、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以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未定职位的聘用人员定岗,由县招聘办公室根据招聘职位及考生得分从高到低由考生选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行文。新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工资按学历高低核定试用期工资。
十、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招聘咨询电话: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856-6628367
2、招聘监督电话:
江口县监察局:0856-6628110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0856-662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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