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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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江口县解决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实施方案》(江府办发〔2011〕188号)的精神,现将我县符合对象范围的代课人员名单情况公示如下:
一、 公示的对象范围
截止2011年9月30日,在我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班>)连续代课两年以上且现仍在我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班>)岗位的代课人员。
二、 公示的有关说明
1、公示期为5天,从2011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
2、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或举报,过期不予受理。
3、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反映和举报要真实可信,不得捏造事实反映和举报他人,否则,一经查实,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县解决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公示期间反映的情况作调查核实,按相关规定作出纠正和处理。
5、公示期满后,根据反映和调查核实的情况,按《江口县解决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实施方案》的程序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调查期间不影响《实施方案》的实施。
6、公示期内联系电话:0856—6621473
公示期内反映和举报电话:0856—6628488
0856—6628110
公示期内来信来访接待室设在县教育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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