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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94名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遵市人发[2007]6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务川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一、公开招考聘用对象、职数、职位及专业
(一)招考对象
1.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我县在岗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选派在我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人员以及服务期满取得服务证的学生(服务期满,未取得服务证的由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方能报考),户籍不限。
(二)招考聘用职数、职位及专业
公开招考聘用职数共94名,其职位、专业及有关要求(具体详见2013年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考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
2、按照事业单位新的人事制度有关要求,实行聘任上岗。
三、报考对象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组织分配。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5年2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其中:面向本县在岗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招考的职位,其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定向到县外或本县具体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等有较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③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学生。
④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在村党支书记、副书记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除外)。
⑤截止招考简章发布之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考聘用程序
共分为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一)发布招考公告
通过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zwuchuan.gov.cn/rsj)、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2013年2月28日—3月3日)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岗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生”选聘生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报名时还需出具县以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服务期满的需有相应服务证;服务期满,未取得服务证的由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方能报考);在岗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名时还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出具任职的相关文件及同意报考的证明,在岗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报名时还需提供当选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由所在乡(镇)党委出具选举任职证明材料和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外在职人员须持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者,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整或取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报名时每人需缴纳150元考务费。
2.资格审查:
报名、登记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公招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予以公示,并于2013年3月8日—3月9日下午5点30分钟前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在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领取准考证,恕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1.笔试:①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均为百分制。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其中计生、护士专业技人员占30%),《专业知识》占60%(其中计生、护士专业技术人员占7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本岗位(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有关专业知识。(其中不限专业的职位只考公共基础知识,按70%计入总成绩)。
②笔试时间:2013年3月10日上午9点—11点。地点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及时公示。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 面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报考各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并及时公示。
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根据不同职位的情况分别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并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3天通知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③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时公示。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县公招录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末位总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不能再申请复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六)考核(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等有较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7.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往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考岗位所需学籍档案材料的人员;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材料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政审)中按政策规定发现有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招考职位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分不同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政审)人选,递补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县公招聘用领导小组依照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及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时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务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等公示7天。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待其取得毕业证后,再按照相应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
2.新聘人员上岗前分别由招聘单位召集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并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鉴证。
3.在指定的时间内不签定《聘用合同》者,或指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的事业单位招考。
4.所有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八)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县公招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五、纪律要求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原则。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或弄虚作假的考生,聘用时取消聘用资格。对考试舞弊,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5622606 5622357
监督电话:0852-5627117 5621141(县监察局)
附件:务川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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