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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县石朝乡公开招考临时交通协管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日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发电〔2013〕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发电〔2013〕7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电〔2013〕9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临时交通协管员。特制定务川自治县石朝乡招考临时交通协管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一、招考人数
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我乡公开招考临时交通协管员5名,人员性质为临时合同工,实行一年一聘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下岗职工;
2、退伍军人;
3、初中及以上毕业无业人员。
(二)招考条件
1、思想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本县户籍;
3、初中及以上学历。本年度即将毕业的学生可凭所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到乡招考办报名,如被聘用的人员毕业后不能及时提供毕业证书的,乡人民政府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生身高1.62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年龄在18--30周岁以下(即1995年5月1日以前至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退伍军人报考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即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无色盲色弱)。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纪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无明确结论的;
(2)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招考单位认为不适合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遵纪守法,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复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3年5月8日至9日将《招考简章》发布在务川县人民政府网站、石朝乡人民政府网站、千乡万村石朝乡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时在石朝乡集镇街道及各村人口聚居等显目位置张贴《招考简章》。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5月11日至17日;
报名地点:石朝乡党政办公室(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秦懿18984210659,左世飞13765918486),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参考样式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证、下岗证等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6张;
(3)报名费150元;
(4)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和参与邪教组织活动证明,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2、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5月20日前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其本人,并退还其所交考务费。
3、领取准考证
5月21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到石朝乡党政办公室凭收款收据和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准考证。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面试、体能测试和笔试。均实行100分制,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和笔试各占总成绩的30%,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5月22日上午8:00—12:00)。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面试,面试地点在石朝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2、笔试(5月22日下午14:00—17:30)。笔试内容为基本常识、时事、基本县情,考试地点在石朝乡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3、体能测试(5月23日)。测试项目: 100米短跑,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长跑,男女生各考四项,每项各占25分。体能测试由领导小组临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体能测试组,在测试地点当场进行打分。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一律不予受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定出测试成绩。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体能测试(地点临时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总成绩×30%;面试、体能测试、笔试总成绩按准考证号予以公示。
(五)体检
5月24日(8:00-12:0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前12小时内不进食),考生持准考证于5月24日8:00以前到石朝乡党政办公室集中,由乡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乡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执行。在乡卫生院确认体检结论的1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复查。确有疑问,需要进一步复查的,在接到体检结论当日内向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1日内到乡卫生院就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数不足5名的,招考领导小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核复审
5月26日,招考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复审。考核主要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现实表现情况。
在考核(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者,经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程序按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体能测试成绩较好、学历较高、年龄较小考生进入考核复审环节)。
(七)公示
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考生总成绩、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举报反映的,召考领导小组将进行查证核实,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并依次择优递补进行考核复审。
五、聘用、待遇及职能职责
(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在公示期间,无举报反映或有举报反映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查证核实不属实的,予以聘用。
聘用实行一年一聘,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或经单位考核两次以上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经考核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劳动合同签订后,不按时报到上班、不服从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二)聘用期间个人工作服装、工资由石朝乡人民政府负责,个人月基本劳动报酬1200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其办理相关保险。工作业绩完成情况较好的,与年终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进行同等考评。
(三)聘用协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县乡道路交通、集镇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和本乡乡村道路等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上报工作;
2、对本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和村民、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3、负责辖区财产损失、人员轻微伤事故,双方无异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工作;
4、在公安民警带领下依法纠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5、参与交通指导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交通管理工作。
7、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协助参与本乡行政综合执法、社会综合管理等工作;
六、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七、纪律要求
开招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由乡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考工作咨询及举报电话:0852--5530007
务川自治县石朝乡党政办公室 :0852-5530006
石朝乡公开招考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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