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沿河县
-
沿河县人民法院招聘协警12名公告
一、招聘名额为了促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高审判效率,经县委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12名。
二、招聘条件、对象及报考范围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招聘对象: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净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特征、无纹身;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警察学校毕业生、部队退伍、转业军人、有C证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及熟练计算机操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品行不端,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正在服刑和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曾因违反辅助力量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
9、其它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咨询电话: 0856-8220577
3、联系人:周 雄 18008566582
邹 立 18008567223
4、报名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和平镇河东新区团结大道。
5、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9时—5月15日18时
6、报名须知:
(1)报名需提供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交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填报《协警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协警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前24名进入面试。
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和尿检。体检标准按《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政审
对决定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协同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进行政审。
(五)公示
对考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1200元,由单位按县里的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六、其它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特此公告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