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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3-06-23责任编辑: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决定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结合职院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
5、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7、国民教育学历。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有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到2013年7月5日18:00前止。
2、报名地点: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57- 8634699、8333816,联系人:徐欣、吕文。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
(3)2013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6)按要求填写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7)已婚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6、报名费:收取100元考务费。
7、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时,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对已报考该职位者可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有关事宜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若有变化以准考证时间为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违规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在市人社局和市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抽调相关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外聘考官不低于1/3)。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招聘职位所属专业分别进行。
3、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
4、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3:1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
(一)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出现某职位体检不合格者,则从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二)体检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一)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相关要求: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本人学籍档案,往届毕业生需当地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工作人员职位表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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