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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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2013年第三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实施方案
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素质,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增强工作活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江口县委、江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5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2013年第三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进行,在江口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原则及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确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共55人,其中:引进研究生5人、招聘大专及其以上学历50人。
本次招聘的新增事业人员除5名研究生外,其余招聘人员由县招聘办提出分配方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统一分配到乡镇事业单位及相关县直部门工作。具体详见《江口县2013年第三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乡镇事业人员职位面向国家承认学历的未就业的大专及其以上毕业生招聘;
2、研究生学历职位面向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研究生招聘。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3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具体详见《江口县2013年第三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4、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1995年7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招聘办于2013年7月23日将《江口县2013年第三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实施方案》在江口县综合门户网、梵净山有线电视台、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江口梵净山大市场步行街等处发布公告。
《江口县综合门户网》网址为www.jiangkou.gov.cn
六、报名及考试相关事项
(一)报名工作
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8月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地点: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江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考生在填写《江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信息表》时,需认真如实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签名承诺相关责任。通知时,如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不按时参加招考等各个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若《报名表》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等资格证书不一致、不真实、不完整或虚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县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主管单位负责。各招聘主管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当天审核完毕。招聘主管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同意报考。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照片。对通过初审的人员,招聘主管单位保存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做好分类统计后,提交县招聘办,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为:
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七)考试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
面试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依照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在招聘计划数内的名次出现末位并列时,需对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重新组织笔试(不再进行面试),按重新组织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引进的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九)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和面试结束后进行。
县招聘办按照《实施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依据(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体检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考核(政审)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没有考核依据(如学籍档案)的、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虚假材料的;
(四)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五)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证明)的;
(六)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经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县招聘办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县招聘办根据考生的专业及特长提出统一分配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由铜仁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工作年限),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聘用审批环节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余下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一、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一)、咨询电话: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0856—6628367
(二)、监督电话:
江口县监察局:0856—6628110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0856—6627660
附:《江口县2013年第三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江口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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