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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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旅游发展和风景名胜管理局招聘导游启事
为推进旧州古镇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和迎接凯里黄平飞机场的通航工作及我县旅游发展的需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开招聘导游人员5名,特制定招聘启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
1、黄平县旅游景区导游员
2、性别:女
3、人数:5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9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高为1.58米以上;
4、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有外语交流能力者优先。
5、具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附件表一)
2、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10月24日(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7:30);
3、报名地点:黄平县行政中心二楼县旅游局办公室(门牌:230室)
三、考试
由县导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旅游发展和风景名胜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县旅游发展和风景名胜管理局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四、体检
(一) 面试结束后,按本《招聘启示》规定程序从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招聘启示》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二)本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工作由县旅游发展和风景名胜管理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三)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聘用审批
经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聘用到县旅游局导游岗位工作的人员,按政策将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导游人员工资待遇
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款,经招聘合格的导游人员按2013年黄平县招录大学毕业生新进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该工资含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单位部分。
七、导游人员管理
(一)对招聘的导游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导游人员必须与旅游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一签。因此次招聘工作主要是为推进旧州古镇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奠定基础,因此,为稳定导游人员队伍,在聘人员签订合同期间如通过招考考上黄平县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导游人员给予解聘合同,如因其它原因在合同期内必须离开的,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最终以合同条款为依据。
(二)对导游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由县旅游局结合旅游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55-2469530
单位名称:黄平县旅游发展和风景名胜管理局
监督电话:2469578 黄平县纪委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至10月24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在黄平县旅游景点解说词中任选一篇(见附件二)
附件:
1、招聘导游附件表一.doc
旅游发展和风景名胜管理局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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