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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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委宣传部关于遴选外宣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县委宣传部对外宣传中心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部门)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遴选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踏实。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人际沟通能力,具备现代化办公技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思想政治、哲学、文秘等相关专业。
4.年龄28岁以下(含28岁,年龄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
5.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遴选的情形。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3.联系电话:6363136
4.报名携带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本人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遴选的证明;(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遴选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遴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考察:笔试、面试累计总分前2名的参加遴选者纳入考察对象。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研究择优遴选1名。
3.被确定遴选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试用不合格回原单位上班。
4.具体考试时间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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