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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

桐梓县2014年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4年新增人员计划和本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桐梓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49名。具体岗位详见《桐梓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3、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桐梓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事业单位的2014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招考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办抽人具体负责。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至3月22日( 截止到3月22日17:30前)

应聘人员需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待填好后再把《报名表》、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自荐信、个人简历、专业成绩依据、专业实绩或见习工作业绩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持资格证书)扫描后通过E-mail发送到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电子邮箱。面试须将有关资料原件和证件原件带到面试现场进行审查。

报名电子邮箱:1907606691@QQ.com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遵义医学院(第二教学区A栋一楼综合教室)

现场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3张彩色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及电子版、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自荐信、个人简历、专业成绩依据、专业实绩或见习工作业绩等佐证材料。(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持资格证书)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一致。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经复核确认后,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证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核发准考证。于2014年3月22日下午14:0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面试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或现场答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2014年3月23日。

面试(或现场答辩)地点:遵义医学院(第二教学区A栋一楼综合教室)

面试(或现场答辩)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或现场答辩)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面试(或现场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县政府同意后再组织成绩并列人员进行面试(或现场答辩)。体检必须在招考办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及时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在指定医院、指定时间予以复查一次。

体检时间由招考办另行通知。体检确定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招考办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人员。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10、截止到2014年 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必备材料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研究是否聘用。

九、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201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再按照相应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桐梓县公开招考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6656687(人社局专技事管科)

监督电话:0852--6622973(纪检部门)

 

附件1:桐梓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桐梓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