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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2014年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队伍,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机制,经研究,都匀市2014年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面向都匀市乡镇(墨冲镇、归兰水族乡、平浪镇、毛尖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9名。为确保此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遴选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都匀市2014年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报考都匀市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是:都匀市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正式干部,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遴选条件及要求。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勤奋敬业,品行端正,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在都匀市乡镇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近二年的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报考参公事业单位遴选职位的考生必须是具有都匀市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身份人员,报考事业单位遴选职位的考生必须是都匀市行政、参公、事业人员(工勤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要求;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都匀市教育、卫生系统人员;
②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此次遴选工作由都匀市2014年行政(参公)、事业单位面向都匀市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遴选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7月14日9:00至7月15日18:00期间登录“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KB以上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都匀市2014年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7:00。
资格初审由都匀市2014年参公事业、事业单位面向都匀市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遴选办)负责。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7月15日18: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2、2014年7月15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4年7月16日15: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市遴选办在7月16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遴选单位申请,经遴选单位同意后由考务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9:00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打印《报名信息表》供各环节使用。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小于计划遴选人数的,该职位遴选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18日9:00至 23:59期间,登录“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可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由市遴选办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小于计划遴选人数的,该职位遴选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以上规定确定并公示。按照《遴选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审核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人员提交的材料:
(1)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需提供符合所报遴选职位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所在单位的编制本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提交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7)报考遴选参公事业职位人员须提供《参公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8)报考遴选事业单位职位人员须提供本人《聘用人员审批表》(或《录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9)报考遴选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的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由市遴选办向社会公示。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类别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前列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遴选办指定的市或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市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遴选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按照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并征求意见、审查个人档案、了解廉洁自律的情况,最后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确定为遴选对象,由遴选单位按照调动的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时间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2周内完成,如逾期未办理完相关调动手续,取消其遴选资格,该遴选职位予以取消。
四、工作要求及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都匀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确定。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8255585(都匀市纪委)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23164(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培训科)
网上报名及缴费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8239351(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附件: 都匀市2014年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都匀市2014年参公事业、事业单位
面向都匀市各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