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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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阳县引进人才简章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精神。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201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7名,特制定引进人才简章。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计划、职位及方式
(一)引进职位:详见附件一《贵州省贞丰县201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二)引进方式:
1、发布引进招聘简章。
2、引进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名,统一集中面试,分类择优引进。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愿意在本县服务五年以上的;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引进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2、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毕业生;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及面试
报名工作由“引进工作小组”负责。每人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至21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4、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同时提供国家教育学历网上打印的学历查询结果单)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报名时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贞丰县201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若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参加面试考生的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察。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
2014年8月29日,下午14:30—17:30;
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市场。
2、面试时间:2014年8月30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考察
根据面试分数,按招聘单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引进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贞丰县引进办公室报县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无学籍档案的;
5、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不符合引进职位的资格条件;
7、发出考察政审通知后,10天内未提供考察依据的;
8、经县引进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达不到引进计划数或自动放弃考察政审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政审对象。
六、体检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1、体检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由贞丰县引进办公室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贞丰县引进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聘用审批、聘用待遇
1、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引进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黔府发〔2006〕45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被引进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5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违约责任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违反引进规定和纪律,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引进工作,对引进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引进工作按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九、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859-6617160
监督电话: 贞丰县第五纪工委 0859-6614783
附件1:《贵州省贞丰县201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附件2:《贵州省贞丰县201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贞丰县201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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