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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

剑河县2014年公开招聘剑河县文化产业园区综合执法大队协管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当前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工作和综合执法的工作需要,切实加强园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核、审查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人数20人(其中女性4人)。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行为(包括计划生育),无犯罪记录(包括受治安拘留等处罚),在社区、村(居)表现良好,无不良嗜好(黄、赌、毒等)的方可选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剑河县户籍;

2.年龄:20周岁-36周岁;

3.学历: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三)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可优先选聘:

1.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2.退伍转业军人;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特别是法律专业;

4.中共党员。

四、待遇、聘用方式和管理

岗位工资:1200.00元、加班补贴300元、生活津贴300元,福利按政策标准参照同岗位在职正式职工执行办法执行,同时采取激励机制给予适当奖励。

聘用方式:应聘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半年合格后即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三年一聘。

管理方式:被聘用的综合执法协管人员,实行准军事化进行管理。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考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20分、体能测试20分、面试60分。考试总分在60分及以上、且排名前20名的考生,自动进入体检。

(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确定为考核审查对象。

(三)考核审查。对体检合格者的德、能、勤、绩、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审查合格后进入组织审查,研究决定聘用。

(四)凡有下列情况的一律不予聘用:

1.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律不予聘用;

2. 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一律不予聘用;

3.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律不予聘用。

六、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星期六、星期天正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剑河县文化产业园区办公室(县林工商公司办公楼五楼)。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是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证或党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蓝底照片2张。

经审查合格后由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时另行通知。

(五)报名咨询电话:0855-5226802

剑河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