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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修文县委党校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中共修文县委党校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引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选拔优秀人才,为我县党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修文县委党校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引才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展进行。
二、引进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热爱党员干部培训事业;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党校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业范围: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法学、应用经济学(均为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目录);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6月29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经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贵阳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
7、在贵阳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因辞职、调动、离职等原因离开贵阳不满3年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7月17日。
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陆网上下载并填写《中共修文县委党校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544343059@qq .com;报名,咨询电话:0851—82322228。
须提供电子档资料为: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不超过有效时限的户籍证明);
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
④本人近期免冠红底2寸彩色照片;
⑤《中共修文县委党校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⑥其他可以说明个人专长或能力的证明材料。
县引才办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数需达到1:2以上,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引进岗位人数,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进入资格复审。
五、现场资格复审及发放准考证
考生于2015年7月20日(9:00—17:00)在中共修文县委党校凭身份证及报名提交资料原件、本人近期免冠红底2寸彩色照片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可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试教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考试
考试时间:2015年7月21日(具体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中国共产党修文县委员会党校(贵阳市修文县油箩街157号)
考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业务拓展能力及潜能等。参加试教的人员顺序当场抽签确定。现场试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根据试教成绩和岗位计划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放弃,则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引进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
考核工作由县引才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对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组书面报县引才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体检由县引才办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审批聘用
经公示通过的引进人选报修文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引进人才协议》。
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1个月之内到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报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一、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引进考试各个环节必须由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1—82322228(修文县委党校)
监督电话:0851—82326910(修文县纪委监察局)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xiuwen.lss.gov.cn)
中共修文县委党校2015年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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