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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

黔西县2015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5〕1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见《黔西县2015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截止2015年8月17日在黔西县所辖乡镇(不含水西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莲城街道办事处、杜鹃街道办事处)的村(社区)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1届及以上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3.选聘到黔西县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

4.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黔西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部队所在地为黔西县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截止2015年8月17日在黔西县所辖乡镇(不含水西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莲城街道办事处、杜鹃街道办事处)的村(社区)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1届及以上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5年8月17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报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截止2015年8月17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截止2015年8月17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聘用后的职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10.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5年8月17日。详见黔西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 2015年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黔西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

(四)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面向黔西县所辖乡镇(不含水西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莲城街道办事处、杜鹃街道办事处)的村(社区)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还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任职情况证明(所在乡镇党委出具、党委书记签字并经黔西县委组织部审核);

(4)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须持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职位的考生须持驻黔西县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

(7)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人员须持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9)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招聘简章》,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

㈣收取报名费100 元/人。

㈤发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9月9日-11日;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和交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

五、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3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未取得有效成绩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职位的体检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同一职位总成绩末位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县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4222403(黔西县纪委信访室)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通知。

 

附件:1、黔西县2015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名表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