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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

都匀市公安局2015年公开招聘协勤员简章

  为了加大都匀市社会面治安防控力度,增强都匀市公安局治安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公安协勤员(限男性)。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适当放宽标准进行录用: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无违法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CM以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黔南州内户籍;

  4、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用

  (1)退伍军人;

  (2)有公安协勤工作经历;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4)有特殊技能:大车驾驶、地方少数民族语言、哑语、武术、文艺表演等。

  二、岗位及待遇

  1、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会面治安巡逻防范及案(事)件处置;

  2、聘用协勤员待遇除缴纳五险外,每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

  三、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12月10日)。

  报名地点:都匀市公安局7楼707室(毛尖大道)。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义务兵、退伍士官须持民政局或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上述人员均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都匀市公安局政工室人员按规定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

  1、计算机应用基本能力测试

  2、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七、政治资格审查

  由都匀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854---8222051

 

  都匀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