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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公安局2015年公开招聘协勤员简章
为了加大都匀市社会面治安防控力度,增强都匀市公安局治安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公安协勤员(限男性)。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适当放宽标准进行录用: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无违法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CM以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黔南州内户籍;
4、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用
(1)退伍军人;
(2)有公安协勤工作经历;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4)有特殊技能:大车驾驶、地方少数民族语言、哑语、武术、文艺表演等。
二、岗位及待遇
1、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会面治安巡逻防范及案(事)件处置;
2、聘用协勤员待遇除缴纳五险外,每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
三、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12月10日)。
报名地点:都匀市公安局7楼707室(毛尖大道)。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义务兵、退伍士官须持民政局或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上述人员均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都匀市公安局政工室人员按规定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
1、计算机应用基本能力测试
2、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七、政治资格审查
由都匀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854---8222051
都匀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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