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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新龙场镇人民政府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州县有关文件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1.招聘岗位:临聘人员(5人)
2.工作地点:新龙场镇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贵州省兴仁县户籍。
5.体貌端庄,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6.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项目工程、村镇规划建设、法律者优先。
四、下列人员不予录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2016年1月1日以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曾经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
5、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临聘人员、村常务干部。
五、待遇情况:
1.按照县临聘人员相关文件执行;
2.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至14日。
3.报名地点:兴仁县新龙场镇党政办。
联系人:王礼忠 电话:6540006;15285110416。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毕业证书;(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3)相关技术技能等级证书。
2.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证明需有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含是否吸毒)记录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临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七、录用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身份证集中进行测试。
2.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9:00至18:00
3.地点:兴仁县新龙场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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