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仁市
-
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助推铜仁科学发展,根据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用编计划和单位用人需求,铜仁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39名;为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引进人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和工作程序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面试评审)、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人数
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39名,其中:引进博士研究生39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1名、硕士研究生99名。相关事业单位引进计划为:市委党校3名、铜仁学院47名、铜仁职业技术学院47名、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6名、市直卫生和计生系统12名、市直其他事业单位14名。具体引进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8年2月16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信息发布
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发布。
铜仁网:www.tongren.gov.cn;
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tr.lss.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引进对象、职位及资格条件的要求,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由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自行确定,请报考人员与引进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考试(面试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本人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评审等方式进行,考试由各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面试评审)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由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确定。考试(面试评审)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通过考试(面试评审)按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期间,各引进单位将在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铜仁招聘区进行现场招聘。
八、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考试合格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与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考生自备;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九、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考察工作,考察工作须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完成,并将考察材料送达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五)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六)考察时,未能交验引进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十)其它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面试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由引进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二、工作纪律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面试评审)、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严格执行招聘纪律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对违纪违规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处分,对违纪违规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其他
(一)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各项工作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本《简章》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56-5211751
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0856-5221574
招聘监督电话: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856-5585967
附件:
1、铜仁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铜仁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表
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6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