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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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习水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结合我县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充实到县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卫生计生系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要求为:
习水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习水县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备副主任药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户籍不限。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三)热爱招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具有胜任相关岗位工作需要的健康体质。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九)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5年以来在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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