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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新增人员计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凤冈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4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凤冈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不含委培生)。
2、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精神,部分乡镇事业单位职位(见职位表)限凤冈县户籍或凤冈县生源考生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9日-1998年9月18日出生);从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报考人员、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职位,限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凤冈县服务且截止2016年9月18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地随军家属的职位,限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凤冈县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凤冈县驻军随军家属 (以上六类人员简称“基层项目人员”)报考。
9、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限截止2016年9月18日,在凤冈县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任职满1届以上,或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的人员报考。
10、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及其未婚子女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是凤冈县户籍或生源。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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