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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2016年公开招聘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2016年公开招聘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农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农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委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委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其中贵阳市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站1名,贵阳市农业试验中心1名,贵阳市种子管理站1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公开招聘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9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3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4.截止2016年9月1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1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市农业委员会”网站“人事信息”栏目下载《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公开招聘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并以添加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发送电子证件照以备制作笔试准考证使用。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报考XXX单位(姓名)。例:报考贵阳市农业试验中心(张三)。

    报名邮箱分别为:贵阳市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站:gynjtg@163.com

    贵阳市农业试验中心:zzgs19@163.com

    贵阳市种子管理站:624959146@qq.com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市农委招聘办公室将在“贵阳市农业委员会”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农委招聘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收到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并进行回复。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

    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1日16:00。

    2.截止9月21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9月22日14:00前进行修改,招聘单位在9月22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再回复反馈邮件,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邮件后,应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审核反馈情况,报名成功的,及时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3.报名缴费。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取消,并在“贵阳市农业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布。已报名成功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本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笔试准考证》由市农委招聘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加盖印章(盖章有效),笔试前两天通知考生到市农委招聘办公室领取(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二期C区238贵阳市农业委员会人事处)。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同一天开考,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星期六)上午9:30至11:30,《专业测试》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星期六)下午14:00至16:00。

    笔试地点及具体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成绩将在“贵阳市农业委员会”网站上同时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基础知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市农委招聘办公室确定。《专业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市农委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并在“贵阳市农业委员会”网站上公布。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由市农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市农委招聘办公室核准后,在“贵阳市农业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市农委招聘办公室提交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 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设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市农委招聘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后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由市农委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农委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农委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农委招聘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市农委招聘办公室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市农委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农委招聘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农委招聘办公室在“贵阳市农业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贵阳市农委招聘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7987132

    贵阳市第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851-86981314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人事考试网和贵阳市农业委员会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农委招聘办公室。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农委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公开招聘委属事业单位岗位一览表

    附件2: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公开招聘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