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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直机关工委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宣传,同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和平台,经研究,毕节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公开招聘1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遵守规章制度,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近五年内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工作尽心尽责,能胜任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宣传基本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6日至9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毕节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市行政中心C栋西615室)。联系人:顾 稳,谢 东;咨询电话:8221808,8222274。
(三)报名要求:填写《毕节市直机关工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笔试面试一次性进行。时间:2016年9月29日上午9:00,统一到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市行政中心C栋西615室)集中。
将通过实地调研,测试报考人员文字综合能力以及相关知识等。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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