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碧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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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碧江区文化馆民族歌舞团演员招聘实施细则
为了发展铜仁市碧江区文化艺术事业,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开发文化旅游产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铜仁市碧江区文化馆民族歌舞团。
一、团体性质
铜仁市碧江区文化馆民族歌舞团是隶属于铜仁市碧江区文化馆,由财政差额拨款的文化艺术团体。主要从事文艺表演、导游、解说、对外接待、会务礼仪等文化艺术活动和有偿社会文化服务。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演员3—6名(视考生综合素质酌情增减)。
三、招聘对象
全省范围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6—22周岁之间的未婚女性青年。
四、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劣迹;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米以上;
4、具有较强音乐、舞蹈基本技能和普通话表达、朗诵能力者优先录用,艺术专科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五、招聘办法
1、专业考试:由考评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容貌、形体、文艺基本技能测评,主要考评应聘者的形象、形体、声乐演唱、语言表达、艺术表演、艺术模仿、基本功、理解能力;
2、应聘者通过专业、文化考试,合格者进入体检、政审程序。
六、录取
考生经过专业、文化考试以及体检、政审,达到录取标准,由招聘领导小组核发录取通知书,成为铜仁市碧江区文化馆民族歌舞团试用演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即与铜仁市碧江区文化馆签订聘用合同,成为铜仁市碧江区文化馆民族歌舞团合同制演员。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铜仁市碧江区文化馆根据聘用人员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决定续签或终止合同。
七、工资待遇
1、聘用期间演员工资为1000元/月,歌舞团从中扣除相应比例为演员支付劳动、养老、医疗保险金;
2、聘用期间演员福利、奖金根据歌舞团效益和演员个人工作业绩相应核发。
八、报名
1、应聘者需持身份证、户口、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个人基本情况材料及所在社区、学校出具的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各一份向铜仁市碧江区文化馆报名应聘,并填写有关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2013年4月31日;
3、报名地点:铜仁市碧江区文化馆。联系人:副馆长、歌舞团团长赵宏(15338560122)、业务副馆长蒋海兵(13984465939),歌舞团副团长王莹(13595688898)办公室联系电话:0856—522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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