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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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公告
一、本次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文字录入能力。
二、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正确率×速度×2.5。
三、正确率低于70%的,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成绩记为0分。
四、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五、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六、测试时间为20分钟。
七、测试时考生可自行选择五笔或拼音输入法。
八、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下午15点。
(2)测试地点:罗甸职校
(3)领取测试通知单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上午9点至11:30分,逾期不领者,后果自负。
九、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于测试当日14:30分前到达候考室集中报到点名,14:30后仍未到到达候考室报到点名的,视为自愿放弃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考试,取消测试资格。
2、14:30前应试人员到达候考室报到,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明)、体能测试准考证(报考财务管理人员职位只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测试通知单即可)及《2013年罗甸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通知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或人证不符的,禁止进入候考室。
附:《计算机测试应试人员须知》及《计算机测试考场规则》。
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9日
计算机测试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抽取测试机号后,请妥善保管抽签好,统一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引领到考场应试,考生不得自行入场;
二、应试人员进入测试考场后,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交卷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打闹、喧哗等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三、考试进入考场后,请按抽签测试机号对号入座,若坐错测试机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取消测试成绩;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先测试计算机是否能正常运行,不能正常运行的,请举手示意,要求监考人员重新更换计算机。若因考生人为因素导致计算机出现故障或关闭或重启计算机的,责任自负,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计算机出现故障的,在监督员的监督下顺延考试时间;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吸烟、不许说话、喧哗、交头接耳、考生不得乱扔烟头、瓜皮和纸屑等物,保持考场整洁和卫生;
六、在测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或考场,需要上卫生间的,经报告考务工作人员同意后,由1名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和返回,不得与他人接触。
七、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规违纪行为,取消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1、随意携带或打开、接听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试考场的;
2、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且不听劝阻等影响计算机测试考试行为的;
3、应试人员自行入场测试,未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带领进入的;
4、将与测试考试有关的书籍或材料带入候考室或考场未按规定交到指定地点或随意阅读、查看的;
5、未经考务工作员允许和陪同,擅自离开候考室或考场的;
6、故意损坏测试计算机的;
7、其他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违纪违规行为的。
计算机测试考场规则
一、在候考室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明)、体能测试准考证(财务管理人员职位除外)、《2013年罗甸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通知单》及测试抽签机号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
二、开考10分钟后方能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答题。
六、考试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经监考人员计算测试成绩后确认签字,方可离开考场。
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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