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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2014年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城关地区中小学补充教师的意见。为解决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保证城关地区各中小学秋季学期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教师数量,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考调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调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考调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下进行,选拔出符合学校工作需要的各学科优秀教师,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原则和程序
本次考调工作在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试教、专业测试、政审、确定拟调人选、公示、行文调动等程序进行。
三、考调计划
本次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共111名,其中高中教师35名,初中教师58名,小学教师13名,特教学校普通专业教师5名。具体职位详见《大方县2014年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高中教师面向县内外在职在编正式教师考调;初中、小学和特教学校普通专业教师面向本县农村学校在职在编正式教师考调。
(二)报考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鉴别能力,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比较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3、报考教师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市级及以上名师、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舞蹈教师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本人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职位一致。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其他报考条件见《大方县2014年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处于党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2、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3、离岗进修尚未毕业的;
4、未任课的;
5、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6、不符合《大方县2014年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中各学科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发布公告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3、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收取报名费2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张;
2、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和报考学校职位要求的其他印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收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
3、经所属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属教育管理中心管理的学校的,须教育管理中心签署意见)的《报名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方县教育局网站下载打印)。
4、外县教师的《报名表》须具有所在县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不能提交所在单位、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须承诺于试教前补交,未交的不能进入试教环节)。
每位考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学科报考,同时报考几个学校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费不退。
各学科开考最低比例为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学科,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考调计划职位数。取消考调计划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凭缴费收据在准考证发放当日到原报名收费处退回报名费。
六、考试
考试由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试教、专业测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成绩、试教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1、笔试(闭卷考试)。
考调人员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师必备的公共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试题总分100分。根据报考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进入试教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7月23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2、试教。
试教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30日
试教地点见《试教准考证》。试教总分为100分,试教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专业测试。
进入试教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笔试、试教、专业测试结束后,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调职位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同一职位进入政审的末位考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先按试教成绩高的进入政审,试教成绩也相同的,再按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
外县考调人员必须在8月4日前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提档函,在8月9日前将个人档案及政审资料送到大方县教育局。
政审工作由各报考学校组织实施,大方县教育局审核把关,各考调学校必须于8月12日前将政审结果报县人社局。
考调学校应成立政审工作领导小组,由3人及以上组成,政审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政审材料,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进一步核实考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出政审结论,提出拟调意见。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声誉的言论,怂恿、参与妨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活动的。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3、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从事第二职业的。
4、不服从学校安排,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影响较差的。
5、提供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6、其他经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定不合格的。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调人选。
八、行文调动
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方县教育局网站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署真实姓名举报反映问题(未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查实不宜调聘的,取消调聘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由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方县教育局联合行文调动到拟调学校。
考调人员在调入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招考,不得提出申请调动和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自动离职的,三年后方可提取个人档案资料。
考调人员原所聘的专业技术职称要根据调入学校的空岗情况重新考核聘任。
九、在整个考调过程中,各学科在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本次考调相关信息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公布,因报考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十一、纪律要求
严格做好试题、评委等信息的保密工作。参加考调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考调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考调人员在公开考调工作期间,有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的,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其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开考调期间设举报电话:
0857- 5232646(大方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咨询电话:
0857- 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 5252863(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