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瓮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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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猴场镇关于2014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构建和谐猴场。按照《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南人社发〔2011〕28号)及《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瓮人社通〔2014〕14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5名,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5名,其它公益性岗位10名。
三、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瓮安县城镇非农业户籍;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残疾人员;
4.失地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5.长期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6.农业转移人员市民化的失业人员;
7.复员失业军人;
8.劳动保障协管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公益性人员要求中专(高中)及以上。
9.熟练操作计算机;
10.年龄要求18-40周岁以内。
四、信息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27日-12月31日,共五天。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3张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及有关符合条件的材料。
3.报名地点:猴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六、考试相关事宜
采取计算机上机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上机操作采取统一试题,一起考试,满分100分。面试根据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由猴场镇党委组织实施,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微机操作成绩两部分合并计算为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70%,微机操作占30%。
面试和微机考试时间:2014年1月5日上午9点。
面试地点:猴场镇四楼党委会议室。
七、考核、聘用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确定后,并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书。
八、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并与聘用人员签定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按《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其岗位补贴与现有同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同,猴场镇负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个人部分由猴场镇代扣代缴。
九、考试纪律
1. 招聘工作期间,在猴场镇发出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下一名人员。
3. 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纪律监察
本次招聘接受镇纪委、组织部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由镇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十一、本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报送县就业局备案。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招聘联系电话:0854-2781153。
中共猴场镇委员会
猴场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4日